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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无心人买房请谨防有心中介

发表于2015-11-13

好不容易攒够了钱,想置换一套各方面条件都比较成熟的房子,不料,房子没买成,不仅损失了定金,还被中介告上法庭。这种糟心的事惹得买房人张女士寝食难安,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570万房直降20万出售 中介谎报面不改色

  2015年8月2日,买房人张女士通过某中介公司看中了位于中山公园凯欣豪园的一套二手房,户型为70平2房,房子是2007年的。从各方面来看,这套房比较符合张女士的心意,唯独这高昂的570万挂牌价让张女士不能接受。

  

  原本打算放弃的张女士开始被中介游说,越说越心动,张女士把自己的支付上线告诉中介,要求税收、中介费等合计起来共550万。后来,中介反复计算,游说张女士4个多小时,终与张女士达成550万的协议。

  另外,张女士告诉中介自己现在住的这套房子需要卖掉后才能衔接这套房,所以房款的支付需要一点时间。中介称这些情况都可以和房东谈判,包括房价、支付条件、各种税收谁来支付等。

  不过,中介提出, 为了向房东证明张女士是诚心要买这套房的,所以需要有筹码在手,便要求张女士支付5万元意向金和签订居间协议。但是张女士要求,必须双方见面后现场支付意向金和签协议。中介表示同意, 并写入了意向金合同中,同时也声称签订的协议未来是要重新写的,这只是给房东看个大概,如果和房东条件谈不拢,意向金会在7天之内还给张女士。一切都顺理成章的进行着,张女士也回家等着中介承诺的签约日…

  中介违背承诺在先 无理要求赔1%违约金在后

  

  不料,张女士走后, 中介背着张女士,当天就和房东签订了合同,而合同里面的很多条件都是张女士不认可的。张女士知道后,生气,明明说好的当面才能签,怎么自说自话就签了,而中介则表示,这是二手房买卖市场的操作方法,也是公司规定。这个时候,中介全然不顾当初承诺过张女士的话。

  虽然法律上并没有规定,二手房交易时签署居间协议需要买卖双方必须到场,但是中介确实违背了自己承诺。张女士对中介自说自话的做法以及擅自改动合同内容的行为很愤怒,也担心之后其他服务再出现问题。

  另外, 中介和张女士讲述的房屋情况其实没有进行过调研,房子还有抵押,很多实际情况与中介所说不符。这的一切让张女士都越来越担心,于是决心与中介解除合同,哪怕是要损失意向金。

  第二天,张女士要求解除合同,但中介没有同意,一番波折后,张女士找到了房东,想通过房东让中介解约。而中介却要求张女士承认自己是单方面违约并承担责任,否则就要起诉买卖双方对中介违约, 违约方要给中介总房款的1%作为违约金。开出这样的条件,张女士根本不会答应。

  定金莫名打水漂 却遭中介告上庭

  

  时间很快就过去了,三方僵持不下。张女士咨询了律师,律师建议张女士不要一次树敌太多,以免房东和中介联合,从而拖延时间,到时候拖到合同中约定的笔款打款时间过掉,张女士就变成事实违约了。

  8月27日,张女士为了解除合同,以房产信息不实为由起诉了房东,房东提出可以解除协议,但是定金不退。于是, 张女士通过庭前调解与房东达成和解协议,解除合同并退回一半定金。

  房东这边搞定了,中介又杀了出来! 10月19日,张女士收到法院电话,称被中介起诉,中介要求张女士支付中介费。这让张女士越发愤怒,张女士称如果真要打官司,可以举证中介违背了承诺以及提供虚假房屋信息等。目前双方还在僵持,张女士也在静候中介。

  结语:

  买新房遇房屋漏水、墙体崩裂等问题,买二手房遇中介钻空子、谎报房屋虚假信息等,辛苦攒钱买房总是那么不顺利。小编提醒购房者, 买房不能心急,要多看多打听,不能盲目和冲动,要多咨询律师,了解相关法规常识,以免被钻空子,买房不成还赔钱。


发表于2015-11-13

中介买房一定要看好买卖合同,防止欺骗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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